編者寄語
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的收官之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要高質量完成“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為實現“十五五”良好開局打牢基礎,尤其是針對國有企業改革發展,要求”高質量完成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實施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指引,加快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近期,《國資報告》雜志第4期刊登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黃群慧的署名文章《為“十五五”國資國企良好開局打牢基礎從《政府工作報告)看下一步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發力重點》,以供參考。
為“十五五”國資國企良好開局打牢基礎從《政府工作報告》看下一步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發力重點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黃群慧
2024年我國經濟總體運行平穩、穩中有進,經濟發展主要目標順利完成,新質生產力穩步發展,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邁出新的堅實步伐。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的收官之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要高質量完成“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為實現“十五五”良好開局打牢基礎,尤其是針對國有企業改革發展,要求”高質量完成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實施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指引,加快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2025年,高質量完成《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這些工作任務要求,對于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將為“十五五”期間國有經濟改革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高質量完成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具有重要意義
新時代以來,中國國有企業進入全面深化改革新的階段。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此為指導,2015年黨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并進一步出臺了一系列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文件,推進了國有企業功能定位與分類、混合所有制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國有企業治理結構的規范等全面深化改革,國有企業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
2020年6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的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會議審定通過《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正式拉開了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大幕。針對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層次問題,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提出著力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著力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著力積極穩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著力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著力形成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著力推動國有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著力抓好國企改革專項工程、著力加強國有企業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等方面的意見。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國務院國企改革領導小組統籌推動下,推動國企改革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確定的重要改革任務高質量全面完成。
黨的二十大以來,中國式現代化進入新的征程。這對國有企業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圍繞著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增強核心功能和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為重點,2023年開始深入實施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到2025年完成。
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是在中國式現代化新征程上,完成國有企業改革三年行動的背景下,圍繞提高核心競爭力和增強核心功能,進一步深化改革作出的重大部署,具有重大的”承上啟下”戰略意義。一方面,這是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統整體設計推進改革新征程上,在完成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基礎上又一個具有攻關意義的深化改革行動,行動計劃時間又是“十四五”的最后三年,再加之2024年總體完成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布置的全面深化改革任務,因此,2025年高質量完成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對全面深化改革、完成“十四五”規劃具有重要的”承上“意義;另一方面,黨的二十大開啟了中國式現代化新征程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又對下一階段全面改革任務作出了進一步具體部署,2025年是為“十五五”良好開局打下堅實基礎的一年,因此2025年高質量完成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對中國式現代化新征程上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實現“十五五”良好開局具有重要的“啟下“意義。
與之前相比,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更加強調在增強國有經濟產業引領力、推動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方面深化改革,更加強調以更大力度布局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提高安全支撐力,更加強調加快完善中國特色國有企業現代公司治理,強調圍繞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深化改革,更大力度促進各類所有制企業共同發展。2024年,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已完成70%以上的主體任務,中央企業在涉及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等領域的布局比重超過70%,98%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子企業建立了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制度。
以實施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指引推進聚焦“兩個核心”
深入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加快推動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向關系國計民生的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公益性領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中,這是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的內在要求,也是增強國有企業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爭力的關鍵路徑和主攻方向。不僅如此,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還具有重要的宏觀經濟戰略意義,是完善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大力發展新質生產力、實現高質量發展必然要求和戰略舉措。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深入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已經取得重大成就,在鋼鐵、船舶、海運、能源、軌道交通等領域重組形成-批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全國國有企業(不含金融企業)資產總額由2012年的89.5萬億元增長至2023年的371.9萬億元,年均增長13.8%。2024年,全國國有企業(不含金融企業)營業總收入84.7萬億元,利潤總額4.35萬億元,應繳稅費5.88萬億元較2012年分別增長100%、98%、75%。中央企業在涉及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等領域的布局比重超過70%。近年來,中央企業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年均投資增速超過20%,2023年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同比增長32.1%,2024年投資達2.7萬億元,占總投資比重首次突破40%。
盡管如此,我們認為,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與新時代新征程上國有企業承擔的重要使命還不盡適應,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仍然相對滯后,科技創新、產業控制、安全支撐作用還有待強化,國有經濟“大而不強”“"全而不精”等問題仍然存在,與黨中央關于推動“三個集中”、聚焦”兩個核心”的要求還有差距,需要在下一步改革中進一步深入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
深入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無疑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要推動300多萬億國有資產進一步實現“三個集中”,實現國有企業更加聚焦“兩個核心”,這需要有相應的動態指引。下一步,應該建立并有效實施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指引制度,動態發布指引目錄,明確國有資本重點投資領域和方向,增強指引的適應性和可操作性,并適時開展效果評估。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指引制度將使得深入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有章可循”,有利于產業布局不斷完善、區域布局不斷優化、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不斷提高。
2025年,應以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指引為指導,以高質量編制“十五五”規劃為契機進一步明晰各類企業的功能定位,堅持調整存量結構,優化增量投向,推動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優化配置,加強國有資本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前瞻性戰略性產業領域的投入布局,增加民生領域公共服務有效供給,強化重要能源資源托底作用。具體到產業層面看2025年要以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指引為指導,深入實施央企產業煥新行動、未來產業啟航行動和“AI+”專項行動,加速傳統產業強基轉型,積極參與“兩重””"兩新”,加快以數字技術、綠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大力布局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加大物資儲基地和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助力打造一批世界級產業集群,從而不斷提升產業體系現代化水平,進一步加快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為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重要戰略支撐。
通過建立戰略使命評價制度強化國有企業的功能使命導向
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的一項具有重大意義的改革舉措。《政府工作報告》進一步要求,2025年加快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使命是企業組織存在的理由,使命決定戰略,企業組織基于戰略進行有效運作,在市場中計劃運籌、組織協調各種資源,最終實現自己的使命,這是企業組織運行的基本邏輯。對于國有企業而言,國家賦予的使命就是國家出資設立國有企業的理由。黨的二十大明確中國共產黨的中心任務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在新征程上,中國國有企業必須強化建設中國式現代化的使命擔當,這是中國國有企業在中國式現代化新征程中改革發展的邏輯基點
具體到如何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需要考慮以下幾方面基本原則。
首先,戰略使命評價需要與分類改革相結合。分類是新時代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前提,無論是優化國有資本布局和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還是推進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建設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本管理體制和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都需要在國有企業分類改革基礎上深入推進和實施。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要求與深化分類改革、分類考核、分類核算結合起來,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分類考核評價體系,使其更好地服務于國家設立國有企業的初衷,實現國家使命要求。
其次,在基于使命進行國有企業分類的前提下,進一步要將中國式現代化使命具體化到每家國有企業。也就是說,不能籠統地說是國有企業整體的中國式現代化使命,要明確每家國有企業的具體使命,這就要求探索明確“因業制宜”的企業功能定位、“因企制宜”的企業使命要求,并根據其功能定位和使命要求,確定每家企業的發展戰略。這些使命戰略應充分體現對科技創新的高度重視,充分體現國家戰略導向、戰略要求,并能夠根據國家戰略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再次,建立戰略使命評價模型,要從戰略使命界定、戰略使命規劃、組織架構支持、要素資源保障等方面設置戰略使命評價指標體系。從指標體系看,要從當前的財務考核為主轉向戰略使命優先,要引進履行戰略使命一票否決制,要充分體現對共性量化指標與個體差異性的精準把握,要盡可能做到指標體系科學、量化、可視。
最后,要強化以科技創新引領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戰略使命導向。當前,正處于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度演化期,為了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國有企業必須堅定不移向“新”發力,將發展新質生產力作為戰略使命,通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形成同新質生產力更相適應的生產關系,尤其是要健全國有企業推進原始創新制度安排,更好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和技術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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